8月12日8:30,被告人石兴佳、石戈蕾等17人涉黑案一审开庭审理

作者: 市中院扫黑办    发布时间:2020-08-11  访问次数: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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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石兴佳、石戈蕾等1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12日至14日在黄梅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中院受理的首起(受害人死亡)涉黑案件。

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大,且属于异地审理,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召开2次协调对接会,认真审核庭审总体方案,明确该案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要求政法各单位及消防、电力、卫健、通讯等相关职能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严扣庭审过程每个环节,必须将分工职责、工作流程和风险防控点责任到人、到岗,并协调公安抽调干警、交警和特警50余人、法警70余人、消防人员5人、医护人员3人,为确保庭审顺利、高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组织基础。

 黄冈中院受理该案后,党组书记、院长肖笛亲自包保,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任审判长,资深法官李钢、张庆任审判员和经验丰富的四名人民陪审员组建七人制合议庭审理,并多次听取合议庭汇报案件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案件存在难点问题。合议庭成员克服疫情期间困难,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常态化加班加点阅读140余本卷宗,认真研读45页起诉书,先后3次召开庭前会议和律师碰头会,重点解决案件庭审中的相关程序性事宜。

为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风险,根据市防疫指挥部要求,黄冈中院采用庭审现场、观摩室与旁听席分离模式审理,即审判人员、控辩双方、被告人及被告人部分家属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其他旁听人员分别安排在观摩室、诉讼服务大厅等场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旁听案件审理。协调黄梅县卫健局对所有参与庭审的合议庭成员、公诉人、辩护人、执勤法警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旁听人员集中进行核酸检测165人次,确保实现核酸检测全覆盖。

开庭前一天对庭审场地、押解囚车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和每日至少2轮全面消毒消杀作业。要求所有旁听人员提前报备、实名登记、手持身份证、核酸检测证、“健康码”和旁听证入场,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同等防护效果的口罩;按照上级要求对所有出所被告人庭审期间均穿戴防护服和佩戴口罩,在还押回所前集中隔离和进行核酸检测。

届时,黄冈两级法院将通过电视广播、抖音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第一时间推送案件庭审进展情况。敬请关注:黄冈法院微信公众号、黄梅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