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督办会

作者: 裴廷雪 李笑笑    发布时间:2020-09-21  访问次数: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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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上午,黄冈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清结”督办会。市县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院领导、刑事审判庭庭长(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在审涉黑涉恶案件主审法官以及黄冈中院扫黑办工作人员等参会。

会上,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熊晓明再次传达学习了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审判执行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第一阶段“六清行动”在全省综合排名情况以及在审涉黑涉恶案件总体存量、案件承办人等工作,并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基层法院依次汇报在审涉黑涉恶案件未完成原因、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对坚决完成审判工作进行表态发言。

熊晓明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黄冈两级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2018、2019连续两个年度在全省排名靠前并评为先进单位,但从目前形势来看,仍然面临案件存量多、审判工作压力大、完成目标任务时间紧等突出问题,全市法院要找差距、查原因、明任务、定方向,确保如期清零交单。

熊晓明强调,全市法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突出两个重点。要充分认清当前黄冈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总结过去两年经验做法,紧盯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两个重点工作,并跟踪督促司法建议书反馈回复,在完成重点工作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

二是要抓实四个一。在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回头看”整改活动,按照一案一清查、一案一时间表、一案一路径图、一案一承诺书“四个一”要求,全面梳理在审涉黑涉恶案件,并组建一个案件清结督办群,由黄冈中院扫黑办定期发布督办信息,各基层法院汇报环节进度,形成全程跟踪、单周通报、双周约谈的责任体系。

三是要执行“三不”原则。对所有在审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第一阶段六清中尚未完成的案件,统一严格执行不问原因、不批延期、不扣审限“三不”原则,切实保证按期完成案件审结工作。

四是要严格落实“两挂钩”。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与各责任单位完成全年任务、办案质效、进度效率挂钩,严格与年底评比先进、评优等挂钩,对全市法院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打分,公开进行绩效考核排名,并将综合评价结果书面反馈给当地党委政法委,切实将扫黑除恶工作成绩与现实荣辱结合,做到有功必奖,有错必惩。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