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黄金搭档”对簿公堂,法官调解握手言和
作者: 操秀 发布时间:2020-04-27 访问次数:860
(编审:陈文雯 图/文:操秀)货款有价,情义无价。近日,蕲春法院行政庭庭长王学军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真情释法,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同为横车镇人的田某和刘某被誉为“黄金搭档”,两人均在武汉经营事业,田某负责运营网店,刘某负责提供货物。两人合作稳定、愉快,但一直疏于订立书面协议。随着网店经营出现亏损,两人因账务不清产生的矛盾愈加激烈。一气之下,刘某持有田某收货便笺近六十万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田某偿还全部欠款。
庭审中,双方各持一词。被告田某认为双方系合伙关系,且便笺属于部分结算单据而非债权债务凭证,自己不应承担偿还责任;原告刘某则认为双方系买卖关系,所形成的货款应由田某偿还。“武汉是疫情的重灾区,双方的生意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案子不能够一判了之,还是要多鼓励他们互相体谅,共渡难关。”为此,承办法官王学军全方位地分析了双方从相识到相信的奋斗历程,理性地剖析本次纠纷产生的原因,并鼓励他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友情,主动换位思考,携手共克时艰、共同奋斗。田某、刘某听后甚是感动,也向法官吐露了心声。田某说:“其实钱我也想还他,可网店本来效益就不好,疫情一来更是雪上加霜,三个月都没收入,实在是没钱呀!”得知田某目前暂无职业,心生不忍的刘某更是主动为其介绍生意门路。经过一番恳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表示一定会珍惜往日情义,再续搭档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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