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执行局实行团队化办案模式

作者: 吴英    发布时间:2019-06-18  访问次数:341

为顺应司法改革和执行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的要求,优化整合司法资源配置,黄梅法院执行局打破传统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的部门式办案格局,开启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办案模式。

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的组建模式,该院执行局合理分配现有人员,组建了以1名员额法官为办案核心、3名执行员为实施主体、1名书记员为辅助力量的四个执行团队。各执行团队负责执行各类实施案件及部分非诉案件、对口金融案件,由员额法官负责各团队的案件管理、审查、文书签发,当出现争议案件时,由各团队员额法官搭配组成合议庭进行讨论审理,形成了以员额法官为指令核心,以执行员、书记员为信息交换中枢的交互式协作执行方式。该模式既实现了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团队协作,又有效地提升了全局的办案质效,减轻了员额法官的工作压力。

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执行办案模式,是黄梅法院缓解当前“案多人少”矛盾,推进执行工作科学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细化落实执行办案责任制的具体举措。下一步,黄梅法院将加快完善执行团队及团队内部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发执行干警办案积极性,提高干警创先争优意识,推动法院执行工作能动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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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