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州区法院力促小额案件即时清结
作者: 杨锐 发布时间:2020-12-24 访问次数: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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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州区法院快速调解了一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李某当庭收到了被告尹某支付的赔偿款40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对法官的倾情调解、高效办案的工作精神表示感谢。
该案中,被告驾驶两轮摩托车,撞伤同向行驶的行人原告,被告在该事故中被认定负全部责任。原告因该起事故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原告遂起诉请求被告尹某赔偿其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该案承办法官龙婷在仔细查阅案卷后,发现该案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较为典型,即驾驶摩托车且未购买保险撞伤路人,被告的赔偿能力往往十分有限,与原告在赔偿的数额上无法达成一致,故原告起诉至法院。在庭审过程中,法官通过释法析理逐渐疏解被告家属的负面情绪,聚焦案件争议点,并促成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并即时清结,极大节约了诉讼成本以及执行成本。双方在法官组织调解下,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尹某当庭支付40000元现金给原告李某,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违规是交通事故的祸根,侥幸是交通事故的隐患,该案就是因摩托车驾驶人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的,以案为鉴,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应增强规则意识,自觉遵守各项交通规则,有序出行,平安回家,共同为优化城区交通秩序,构建平安黄冈、和谐黄冈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