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永高:忠诚宪法 弘扬法治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4-12-18  访问次数:20029


忠诚宪法 弘扬法治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秦永高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人民创造幸福生活的根本法治保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124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忠诚宪法,弘扬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弘扬宪法精神,责无旁贷。我们将具体做到以下四点:

一是要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优势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宪法意识我们要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重要任务,大力宣传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要注重发挥宪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要紧紧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宣传普及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法律知识,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要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公开开庭、集中宣判、以案说法和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充分发挥法院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宪法永恒不变的精神,就是要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保持权力与权利的协调与平衡。我们要在宪法的指导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坚持当调则调、宜判则判,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社会建设。坚持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妥善化解重大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中的各类涉诉纠纷。坚持监督和维护并重原则,进一步强化行政审判司法审查职能,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社会事务,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调联动、有机统一,完善重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三是要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在全社会树立宪法的权威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要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在各县市区法院选择示范法庭进行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要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庭审、听证、涉诉信访等活动。要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的区域布局,加大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田间法庭”、“社区法庭”等巡回审判模式为方便群众诉讼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参与审理案件。要加强对宪法实施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是要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提高尊崇宪法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法院和法官要全面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宪法确立了我们党的领导地位,我们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干警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政治保障和巨大的政治动力。广泛开展忠诚司法事业教育,通过法官宣誓、法官讲坛、青年法官志愿者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忠诚司法事业、坚定宪法信仰。要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庭审比武、文书评比、应用法学研讨和宪法、刑诉法、民诉法专题培训等活动,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和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干警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意识

今天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纪念日。让宪法家喻户晓,让宪法深入人心,让宪法人人尊崇,让公平正义比太阳的光辉更加灿烂,是我们的神圣职责和永恒追求!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坚守宪法精神,坚持为民司法,坚持公正司法,注重通过审判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将权力关进宪法的笼子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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