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法官倾心调解解心结
图一
图二
近日,解开心结的当事人小冯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巴河法庭干警手中,感谢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大程度的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1月,小冯父亲冯某国驾驶的摩托车,被同向行驶的徐某军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追尾,冯某国受伤倒地,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交通事故经交警大队认定:驾驶小型普通客车的徐某军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受害人冯某国亲属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徐某军及其投保公司赔偿原告所有损失共计67万余元。
应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巴河法庭通过邮寄、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了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并积极通过微信、电话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4月22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围绕被抚养人的确认、赔偿金额核算及徐某军事故过程中的用车性质等争议焦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冯某国的儿子小冯年岁尚轻,在遭受丧父之痛和临时扛起家庭大梁的双重压力下,对法庭的一切处理环节及代理律师的劝导工作都保持警惕、不信任的状态,案件审理一度陷入焦灼。
因当事人间矛盾争议较大,直接宣判恐不利于化解当事人间矛盾,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办案法官陈新中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后调解。调解中,陈新中从法律适用及案件实务处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并从情理入手,以一名长者的身份,耐心细致的做好受害人家属的情绪疏导工作。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和疏导,受害人家属的情绪逐渐稳定,小冯也逐渐放下心防,开始信任法庭。
考虑到原告方特殊家庭情况,陈新中积极与投保公司法务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就该案的具体赔偿项目进行了逐一核算,争取最大程度的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5月8日,在法庭的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在十五日内向原告方支付572000元的赔偿金。5月16日,法庭收到原告代理律师的消息,保险公司在原有的赔偿金额上追加了8000元,合计赔偿原告58万元整。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5月19日上午,小冯再次来到巴河法庭,当面领取了案件调解书,并为法庭送上了一面写着“司法为民、心系百姓”的锦旗,对法庭工作人员认真、暖心的办案表示真挚的感谢。该案通过法官、律师和法务工作者组成“法律共同体”的共同努力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浠水法院巴河人民法庭自被上级法院确立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庭”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试点法庭”以来,始终以上级法院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在案件处理中坚持“调解先行”的原则,尤其对待离婚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及合同纠纷的案件更是以“化解矛盾,保护弱势群体”的大局意识为导向,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的同时兼顾社会效应,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化一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