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带头调解疑难纠纷案件

作者: 杨华 闫思    发布时间:2017-11-17  访问次数: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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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黄美泽  文/图:杨华  闫思)11月15日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主持对一起民事案件进行调解,合议庭成员杨华、刘小成参与调解。这是近两个月以来,肖笛承办的十二件案件中的一件。

本案系一起因土地抵款协议被确认无效后涉及不动产返还的案件,因协议签订至今有十七年,且案涉土地流转到第三人,第三人又将土地上的门面进行改造对外出租,案情错综复杂,牵涉利益群体广,简单判决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后续成串诉讼也不可避免。肖笛作为承办人与合议庭成员商量后,决定组织当事人调解。调解前,肖笛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归纳案件争议的主要问题,并拟定了多种可行的调解方案。调解中,肖笛首先充分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引导各方当事人秉持尊重事实、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土地转让方某村委会代表从最开始的不同意、不配合调解到后来的同意调解,最后还提出了明确的调解意见。

调解一直进行到下午1点,各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的前景表示乐观。院长主动要求办案、参与调解,既有利于缓解“积案”压力,又能够起到提高结案效率的示范作用,有助于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