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法院巴河法庭:“云间”庭审助审判 法官调解止纠纷

作者: 张露    发布时间:2020-04-10  访问次数:413

图片.jpg

图一

一方是受伤在家生活困难的安装工人,一方是受疫情影响尚未复工的公司法人,拖欠的工程款怎么办?4月8日下午,浠水法院巴河法庭运用“云庭审”顺利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为这场纠纷按下中止键。

2017年4月,李某承包浠水县某山庄轻钢别栋房屋安装工程,并安排夏某施工。2018年2月,双方结算时,李某向夏某出具结算清单并约定在同年3月将18000余元的工程款付清。后李某未如约支付工程款,夏某经多次追讨无果后于2020年1月将李某诉至法院。法庭通过逐一拨打被告多个手机号后,最终与被告李某取得联系,并通过短信的方式向被告李某送达了应诉材料。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承办法官陈新中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并获知夏某在疫情发生前因工事造成腿脚受伤,生活困难,而李某公司也受疫情影响,业务都未开工,正面临复工难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陈新中定于4月8日下午采用互联网庭审的方式审理此案。

法庭调查中,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陈述(答辩),并展示了结算单、工程照片等相关证据,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还围绕工程款的利息、合同约定等争议焦点开展了法庭辩论,并同意接受法庭调解。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两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李某承诺将在2020年10月1日前付清所有欠款。法庭在电脑上制作好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通过手机在调解协议云文档上签字确认,一场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人员聚集风险,浠水法院积极运用“云庭审”、“云执行”、“云送达”等方式,依法“隔空办案”。截至目前,已通过“云庭审”审理案件43件,电子送达成功37人次,引入信息化技术助力法院审判工作,真正做到疫情防控有成效,法院审判不打烊。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浠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