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缴物业费,法院调解促和谐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1-11-17  访问次数: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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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小物业大民生,物业服务纠纷通常涉案金额不大,但矛盾隐患却不小。近日,武穴法庭本着善意司法的原则,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赢得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一致认可,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居住在某小区的业主毛某、翟某、杨某,因从2018年起至今未缴纳物业费,经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无果后,物业公司分别将其诉至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

原来毛某等都系某小区还建房业主,但因开发公司未按约定为他们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毛某等以此为由拒绝缴纳2018年至今的物业管理费。但物业公司则认为自己为小区提供了服务,故业主应当按期缴纳物业费。承办法官深知,物业服务与业主生活息息相关,如果简单的一判了之,不但不能化解纠纷,反而会激化其他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更不利于日后的和谐共处。

鉴于该小区其他十几户业主也未缴纳物业费,于是,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此案。听闻武穴法院要开庭审理这起纠纷案,其他欠费的业主主动要求参与旁听。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拉家常的方式,摆事实、讲道理、释法理,语重心长地劝说业主主动履行缴费义务及拖欠物业费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积极协调物业公司认真处理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也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为业主争取合法合理的权益。最终,三位当事人同意履行缴费义务,参与旁听的十几户业主也纷纷表示回家后会尽快与物业公司结清所欠物业费,同时物业公司也表示将会尽快帮助业主协调解决不动产权事宜。

群众事无小事,有道是细微之处方见真情。今年以来,武穴法院不断深化为民司法的服务理念,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与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既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也有效维护了是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武穴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