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河法庭办理首例司法确认案件

作者: 李登宇、程春林    发布时间:2019-08-14  访问次数: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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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法官,你好,我们是来进行司法确认的。”近日,浠水县兰溪镇村民王某大与王某二来到浠水法院巴河法庭,请求法庭确认二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这是巴河法庭今年以来办理的首例司法确认案件。

王某大与王某二两人系兄弟,王某二开办的养鸡场与王某大住房距离不足百米,王某大认为养鸡场的气味影响了其生活,双方为此产生纠纷以至发生争斗,打斗过程中,王某二致王某大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了刑罚,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经常发生纠纷。王某大为此多次到各级信访部门上访,一直闹得不可开胶,双方都不肯退步,闹至法庭。

巴河法庭收到案件后,从时间、金钱、效果三个方面介绍了人民调解相对于诉讼的优势和好处,引导当事人先到社区进行调解。8月2日王某大、王某二二兄弟到浠水县兰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巴河法庭对该起调解进行了指导,后在人民调解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二同意补偿王某大五万元,王某大不得干涉养鸡场的正常生产经营。当天二人来到巴河法庭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庭下发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整个过程二人没有花任何诉讼费,拿到裁定书后,二人都认为诉调对接纠纷化解方式,既省钱、又省事,回去一定多宣传。

今年以来,巴河法庭与浠水巴河、兰溪两镇共同打造“诉前调解、委托调解乡镇”试点,先后开展调解培训会2场次,培训村调解主任、调解委员会调解员260余人次。推出《人民调解劝导书》工作模式,对于人民调解范围的民事案件,法院会将案件移送至相对应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优先调处化解,不仅可以快速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同时也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浠水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