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百余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浠水法院审理公职人员涉嫌犯罪案件

作者: 张露 程春林    发布时间:2019-09-16  访问次数: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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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浠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原黄冈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某山涉嫌受贿罪、非法采矿罪一案。黄冈市、县两级纪委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百余名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审理,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实时直播该案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某山在2003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其担任黄冈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黄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的职务便利,为涉嫌行贿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的孙某、涉嫌贩卖毒品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潘某、涉嫌强迫交易罪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的李某、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洪某等人,向有关部门说情打招呼,并收受他人财物。2006年至2007年间,被告人潘某山与张某华、余某夭、杨某亮等人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的情况下,共同出资购买挖砂船并在黄州区南湖村四组河段非法采挖黄砂、开采铁砂,矿产品价值数量巨大。

该案由黄冈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黄冈市纪委监察委决定将该案作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组织市县两级相关部门领导干部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浠水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该案审理工作,认真听取该案情况汇报,选派4名业务骨干负责该案审理工作,指派一名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担任审判长,安排审管办、综合办公室、法警大队、政治部等部门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案件全程网络公开直播,全程录音录像。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出了十六组证据就起诉书指控受贿罪、非法采矿罪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潘某山伙同他人非法采矿的矿产品价值数额、犯罪期间、非法采矿情节严重问题,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潘某山的地位与作用,其他有关本案的量刑情节进行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潘某山作了最后陈述,对自己的犯罪根源及后果作了剖析、忏悔。法庭对被告人潘某山进行了法庭教育。本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 hgzy
文章出处: 浠水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