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侄子70余万元用于挥霍,黄梅一男子获刑十年并处罚金

作者: 吴英    发布时间:2019-11-14  访问次数:914

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吕某骗取亲侄子七十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吕某与被害人吕某伟系叔侄关系,2018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吕某多次以承包工程、办理房产过户、投资入股等理由,通过提供虚假的施工合同、劳务合同,获得吕某伟的信任并骗取其共计人民币七十余万元。吕某将骗取的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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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