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纠纷矛盾 促进邻里和谐
麻城法院三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相邻纠纷案件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土地关系亦是如此。可没有舌头碰不到牙的,一方改建就会对另一方造成影响,一纸书来只为“排除妨害”。7月14日,麻城法院三河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让双方涣然冰释,重归于好。
李某和赵某系狮子峰林场深处的狮子峰村居民,这里环境优美、空气质量好,李家和赵家的宅基地相邻,但因李某多年在外务工,没有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赵某则在其所拥有的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栋砖混结构三层楼房。因为地处山区,房屋正门距离路面坡度较大,出入不便,2015年,赵某又在房屋侧面建造了一座步梯。2020年2月,赵某将化粪桶安置在了房子旁边的空地中。步梯和化粪桶恰好位于李某宅基地的正前方,因李某常年未使用该地,故赵某也未提前告知李某。
李某得知后,让赵某立即拆除这两处设施,赵某觉得拆了自己就没地方出门了,两家于是闹得不可开交。连带李某妻子杨某遇到赵某妻子贾某也是冷眼相对,原本良好的邻居关系也变得反目成仇,冷眼相对!
李某一怒之下,将赵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排除妨害,将该地方还原至未建筑设施的状态,甚至扬言如处理不符其意愿,将直接使用挖机强行拆除该两处设施。
三河口法庭庭长王强受理该案件后,为妥善处理该纠纷,避免激化事态、化解社会矛盾,首先到现场进行勘验,查明了现场情况,确认了赵某所安置的化粪桶及步梯的位置,三次进村入户,与当事人面对面做工作,邀请村委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加入协调工作,劝导当事人理性对待,并明确告知被告侵权行为所应承受的法律后果。2020年6月,赵某自行将化粪桶拆除。办案法官耐心做原告工作劝其以更理性和更有利双方的方式来处理此纠纷以取得双赢。
经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原告李某允许被告赵某继续使用其空置宅基地前的自建步梯,如原告李某需要在宅基地上建设房屋或出让宅基地,被告赵某须无条件自行拆除所建的位于李某宅基地前方的步梯的调解意见,李家和赵家在欢声笑语中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