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先进 补短板 再提升

黄冈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浠水片区会
作者: 民一庭 浠水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25  访问次数: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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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黄冈中院在浠水法院巴河人民法庭召开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浠水片区会,总结上一阶段创建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深入推动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全面开展。黄冈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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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晓明充分肯定了浠水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成绩。他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就下一阶段工作熊晓明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围绕联动抓创建。强化党建引领,与基层党组织联建共建,形成治理合力。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推进诉源治理,完善会商通报机制,共同打造“无讼社区”“无讼村”。建立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共享法庭”与矛调中心、网格制度的融合,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实现矛盾纠纷的可视化管理。

二是要针对短板抓创建。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工作方向、工作机制、工作成效和工作保障五个方面入手。严格按照“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标对标对表,转变工作思路,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同时要加强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成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要围绕指标抓创建。深刻理解并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和“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考核指标。法官要走出办公室,与党委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联动联通,建立诉源治理机制平台,将矛盾化解在前端。各法院要严格按照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抠指标、狠抓落实,加快创建工作进度。

四是要围绕职能定位抓创建。人民法庭要找准角色定位,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积极参与构建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大格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妥善审理涉农纠纷和乡村地区易发多发案件,推动形成和谐的乡村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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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兵主持,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梅阳通报了前一阶段“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情况。黄州区、麻城、浠水、武穴、黄梅法院分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院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相关法庭庭长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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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叶家桥村,观摩了共享法庭、老王调解工作室、巴河法庭法治长廊、“红烛”法治小公园、文化展厅,直观感受浠水法院诉源治理的生动实践。

会上,浠水法院、黄州区法院、麻城法院依次作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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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为黄冈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凝聚了力量,更为全市法院加强交流学习、共享成功经验、携手共进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黄冈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总结经验,提炼成果,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一步走深走实。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