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遗产引发继承纠纷,黄梅法院巡回审判续亲情

作者: 汤宏    发布时间:2020-06-02  访问次数: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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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深入小池镇北关村,巡回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促使但某与其子女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但某与丈夫杨大爷育有一儿四女,年事已高、生活不便的老夫妻俩一直跟随儿子生活。2018年9月,在杨大爷因病去世后,其子女在整理遗物时发现杨大爷在某银行内有笔4万元的存款,这4万元存款像投向平静湖面的一颗石子,给但某及其子女的生活带来层层“涟漪”,原本和睦相处的一家人为了分配遗产闹得不可开交。

经村委会多次协调未果后,今年已76岁高龄的但某只好向黄梅法院小池法庭提起诉讼,与一儿四女对簿公堂,因自身患有疾病急需钱治疗,故其向法庭请求将4万元遗产判由自己一人继承。

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当事人来回奔波增加病毒感染的风险,且考虑到但某年纪大、出行不便,小池法庭遂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送法上门,将法庭设在原告但某家中。一个国徽、一张桌子、几把椅子,便组成了巡回法庭。诉讼参与人戴上口罩、做好防护,庭审便开始了。

在了解到大部分子女均同意父亲留下的4万元存款及利息由母亲但某一人继承,仅个别子女意见有分歧后,案件承办法官决定用“普法”方式对其进行“攻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向当事人阐明了这4万元存款及利息应当“何去何从”:4万元存款及利息系原告但某与丈夫杨大爷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某对该笔存款及利息享有一半的权利;剩下的一半存款及利息则由但某及5位子女共同继承,在分配时,应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杨大爷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杨大爷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也理应予以多分。

“情与理在大部分情况下是统一的,哪怕没有这笔遗产,你们五人也应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这笔钱由母亲但某一人继承,也是帮你们减轻经济负担!”经过承办法官近两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但某的子女均表示放弃自己应继承的份额,转由母亲但某继承。

自此,困扰但某一家近两年的继承纠纷案得以圆满化解,一家人终于解开了心结、嫌隙尽消,重现其乐融融。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