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禁止,司法为长江生态保驾护航

作者: 刘庆    发布时间:2020-12-21  访问次数:409

2020年12月15日黄州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7月初,被告人阮某某在黄冈市人民政府下达了长江黄冈段实施禁捕通知后,仍将一套禁捕网具放置在赤壁村二组长江堤干外的堤脚平台的河沟边,从事非法捕鱼活动,并于2020年7月5日从禁捕网具中取10余斤鱼回家食用,2020年8月21日被黄州区渔政船检站查获。经现场勘验和黄州区渔政部门确认,阮某某使用的禁捕网具属于禁用的密眼网具。

庭审中被告人阮某某对指控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认罪悔罪。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承办法官当庭作出对被告人阮某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的判决。

法官说法: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保护长江渔业资源,推进长江生态治理以及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黄冈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7月3日发布了《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黄冈段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违反禁捕规定非法捕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做到令行禁止,不触法律红线,共护长江生物多样性,携手优化长江生态。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