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法院独山法庭夜间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作者: 项鹏慧 吴英    发布时间:2019-10-28  访问次数:985

“这么晚了,没想到法官还在为我们的事情费心费力,实在是太感谢您们啦!”当事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连表达谢意。近日,黄梅法院独山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因原告代理律师需连夜赶回广州,应双方当事人要求,法庭工作人员加班调解,当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时已到晚上9点。

原告林某与被告卢某原系雇佣关系。2016年1月,被告代表原告与许某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将原告位于某地的商铺出租给许某,租金总额为29.5万元。随后,被告向原告提交了一份租金为19万元的商铺租赁合同,并将租金19万元转交给原告。现原告诉称其系2018年才知悉该商铺实际租金为29.5万元,要求被告返还租金10.5万元及利息共计13万余元。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被告认为由其返还全部租金的差价和利息实属冤枉,因原告事前对租金有差价是知情且默认的,只是自己没有证据证明。且原告在整个案件中不曾露面,承办法官只能和其律师沟通,案件调解难度较大。

承办法官在查明的事实基础上,依法依情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以被告返还原告11万元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在收到被告当场给付的第一笔6万元返还款后,原告代理律师在夜色中高兴地踏上了返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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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