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项重点五个坚持 争创新业绩喜迎十八大

作者: 贾石松    发布时间:2012-05-30  访问次数:3721

突出五项重点五个坚持 争创新业绩喜迎十八大

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贾石松

2012年,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新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突出政治挂帅,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做到“四个自觉”


  政法工作特别是审判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特殊的职业有着特殊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根本保障。

  一是自觉服务工作大局。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总体部署,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找准工作方向、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以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引领和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在加强工作指导、重大案件协调、干部培养选拔和解决人才引进、经费保障、装备建设、提高干警待遇等困难和问题方面争取有所突破。二是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把干事作为第一目标,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上谋发展、求进步。领导干部着重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千方百计推进各项工作;普通法官做到办好案、多办案,千方百计完成审判任务;综合部门同志做到以办案为中心,千方百计提供保障和服务。三是自觉强化党性修养。在当前复杂环境下,法官职业风险远远高于其他风险,要顶得住诱惑、守得住防线、经得起考验,正确看待、正确行使手中的领导权力、审判权力,敬畏权力、淡泊名利,做到“干净干事不出事”。四是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审判纪律。不折不扣地执行和完成各级党委、上级法院布置的工作任务和交办督办事项。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进一步严肃审判工作纪律,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和监督,加强上下法院之间协调和配合。

  
二、突出能动司法,坚持服务大局,切实做到“四个有为”

  把“审判出生产力、审判出软环境、审判出和谐稳定”作为贯穿法院工作始终的总要求,以有为的工作来营造法院的新氛围、提升法院的新形象。

  一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安全感上有为有位。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严打”方针和宽严相济政策,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严惩杀人、抢劫、爆炸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适时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刑罚教育功能,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初次犯罪、过失犯罪和主动认罪悔改等轻微犯罪的感化、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到宽严有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增加社会和谐。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理念,平等保护案件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在增进社会和谐、改善发展环境上有为有位。对党委、政府和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坚持超前谋划、主动作为,找准结合点和突破口,妥善化解每一起纠纷。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服务企业“六项措施”,强化审判服务和平等保护意识。对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案件,优先受理和快审、快结、快执行,对正在使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经营产品等慎用强制措施。建立企业联系制度,主动了解企业困难、帮助破解影响企业发展的有关法律问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进一步加强民商事调解、行政诉讼协调、刑事自诉案件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和执行和解工作,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工作机制,加大对非诉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案件的审判力度。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在“两维护两监督”、推进社会依法管理上有为有位。加大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力度,对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监督,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法予以维护,并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具体行政行为给予强制执行,大力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行政案件受理工作,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加大对行政相对人诉权的保护力度。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和谐化解行政争议。探索试行行政案件司法审查白皮书等情况报告制度,针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在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市方面发挥能动作用。四是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在解决执行难、实现公平正义上有为有位。注重从内部挖潜,理顺执行体制、完善执行机制,规范执行程序和执行行为,加强执行统一管理,强化指导协调,对不同的案件采取变通执行、和解执行等方式。加大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支持的力度,完善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合力解决执行难。同时,进一步拓展审判职能,在加大司法建议、特殊人群帮教和法制教育宣传力度等方面下功夫,积极开展进农户、进社区、进企业、进重点场所,联系骨干企业、重点工地、学校、困难对象,访民情、访民诉、访民难、访民安“四进四联四访”活动,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三、突出审判主业,坚持狠抓质量,切实做到“四个着力”

  法院职能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每件案件这一细胞工程来体现。必须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案件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的生命线,采取非常之措施,努力提升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和扩大审判效果。

  一是着力加强源头管理。树立有限受理、适时受理、适度实体审查的理念,做到依法、审慎受理案件,把好立案审查第一关。在审查立案时注重通盘考虑立案后的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工作,加强案件风险评估,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或引导通过非诉方式解决。二是着力强化责任管理。明确院长、庭长、审判长的审核职责,强化层级审查把关责任。全面推行文书预检和差错拦截制度,努力遏制错漏文书和不合格案件出门。建立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对审结案件定期进行全面评查,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发回改判、涉诉信访、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等进行重点抽查。坚持发改案件剖析讲评、案件质量检查通报制度,及时指导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大力加强均衡结案管理,合理确定各单位、各承办人结案指标,加强均衡结案监测、督办。三是着力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审判管理专班职能,加强办案质量监测、评估和督导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抓好案件信息录入作,加强对立案、开庭、裁判、执行、文书送达、案卷归档等各个节点的流程管理。强化审限监控,对临近审限、超审限的案件,及时预警、催办、督办。对案件延期审批严格把关,大力提高审限内结案率。改革和完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建立以审管、政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考核评价,以纪检、监察为主体的纪律作风督查和案件介入监督,以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为主体的错案责任追究的“三位一体”监管机制。四是着力健全激励机制。把调动工作积极性作为提高审判质效的突破口,全面推行岗位目标任务、综合绩效考评量化制度,对个人建立日常执法档案和工作档案,实行岗位目标绩效管理;对单位实行综合绩效考评,建立单位绩效档案。建立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选用干部的对接机制,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形成办好案干好事和正确选人用人的导向。大力开展“调解能手”、“办案能手”、“服务标兵”和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形成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打破审判部门与综合部门、审判部门与审判部门之间的壁垒,合理调配、分流各审判部门的案件任务,统筹调度审判力量,各部门之间定期或长期开展结对支援办案活动,采取综合手段缓解办案压力。

  
四、突出为民司法,坚持关注民生,切实做到“四个保障”

  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神圣的审判权,我们必须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一是妥善处理涉民生纠纷,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依法打击集资诈骗、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坑民害民犯罪和漠视民权的重大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等犯罪,妥善审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民生案件,审慎处理农村土地补偿、土地流转、农资农产品买卖纠纷等涉农案件,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进一步加强立案窗口标准化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做好诉讼引导、材料接转、案件查询、疑问解答和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工作。加大巡回办案力度,根据实际设立巡回审判点、便民服务点,适时到边远地区、纠纷集中地区受案、开庭、调解,就地就近化解矛盾纠纷和开展以案说法等。建立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办理案件的工作力度,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进一步落实审务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大信访工作力度,依法保障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充实力量,完善信访接待、申诉事项办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坚持首访负责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首问、首办环节;对重信重访和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分管领导包案督办和主动约访、上门下访等;加大息诉息访和矛盾化解力度,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进一步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一件一件明确责任主体、办结时限,做到积案“清仓见底”。四是深化司法人文关怀,依法保障困难群体得到妥善救助。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对追索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和损害赔偿金、劳动报酬且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对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依法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对加害人无力赔偿、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各类案件受害人及其他涉诉困难群众,延伸服务功能,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适当的社会救助。

  
五、突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管理,切实做到“四个提升”

  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重点,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优秀法官队伍。

  一是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提升思想觉悟。把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培养、挖掘、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端正思想、深化认识、推动实践。二是强化岗位培训锻炼,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改变过去任务式培训、盲目性培训、封闭式培训的作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业务教育培训。改进和创新培训方式,结合各地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现状,适时办一些特色培训班,集中进行培训轮训,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式,着力解决思想落后、视野闭塞、知识欠缺、能力恐慌问题。通过继续开展业务技能比武、竞赛、训练等活动,让全体干警在专业知识、办案技能、做群众工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有新提高、大进步。三是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信。以深入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群众观点大讨论、基层大走访等活动为抓手,认真查摆和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干警遵守职业操守。扎实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加大审务巡查和督察力度,重点整治审判纪律、司法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预警防控措施,加强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四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整体水平。加大基层干部队伍轮岗交流和面向基层、审判一线遴选优秀法官的工作力度,激发基层活力。坚持优先基层、优待基层干部的工作导向,积极争取各方面政策支持,大力推进基层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建设,改善基层尤其是人民法庭工作条件。根据“两便原则”和力量布局,合理设置人民法庭机构、相应配备审判力量。加强人民陪审员选任和岗前培训工作,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努力提高陪审率、扩大司法民主。着力抓好法院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加强基层指导协调,坚持重大案件信息反馈和沟通制度,加强同类型案件的裁判指导,为基层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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