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诉请调解 院局携手同行

——麻城法院与麻城司法局共同成立麻城市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作者: 黄培英 汪建民 罗先阳    发布时间:2018-12-10  访问次数:348

(编审:陈文雯 文:黄培英 汪建民 罗先阳)为依法维护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近日,麻城法院与麻城司法局共同成立麻城市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麻城市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在麻城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由麻城市法院负责日常管理,与法院基层法庭、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工作,不收取当事人费用,是专门调处民商事纠纷的群众性组织,负责麻城市法院管辖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工作。主要调解以下八类案件:一是确认婚姻、亲子、收养关系以外的家庭纠纷、继承纠纷;二是相邻关系、农村土地、山林承包和经营权纠纷;三是产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纠纷;四是权利义务清晰的民商事合同纠纷;五是食品药品纠纷;六是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七是物业、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保险理赔网络等侵权责任纠纷;八是其他适合调解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成立麻城市民商事纠纷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落实黄冈市两级人民法院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成果,是深化‘一口三线’诉讼服务中心运行模式的新举措,是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司法需求的新探索。”麻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敬秋介绍道。

据悉,麻城法院一直以来注重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机制的创建与完善,探索源头上破解案所人少难题,完善繁简分流,综合运用调、裁、审相结合及时高效便捷解决群众身边的涉诉案件,增强了群众对政法机关公正执法满意度。

编辑: hgszy
文章出处: 麻城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