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法院 关于湖北行星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清算案选任清算组的公告
申请人湖北行星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股东吴俊峰以其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各股东分歧意见较大,无法就自行清算达成一致为由向本院申请清算一案,本院已裁定受理。为公开、公平选任清算组,保证企业清算案件依法公正审判,本院决定采取竞争加摇号的方式选任清算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湖北行星传动设备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2日在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期限为15年,自2004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1日。公司章程亦记载公司经营期限为15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后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股东经多次变更,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吴俊峰出资550万元,持股比例为55%,吴海琼出资350万元,持股比例为35%,唐飞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
二、申报管理人的条件
1.凡已经审核通过编入201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的我省的各类入围破产管理人机构,均可采取联合的形式自愿报名参与竞争。联合报名的组成成员应包括二家各有业务特长的机构,一般应由一家律师事务所和一家会计事务所组成或者一家专业清算公司和一家会计事务所联合组成管理人团队,联合申报各机构均应为入围我省的各类破产管理人名单。
2.申报机构应符合和严格遵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9月颁布的《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
3.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清算组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没有因执业中的故意、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督机关和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
5.申报机构法定代表人应现场报名,同时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包含未出借申报机构入围资格、从业人员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机构和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承诺,如有违反相关规定,主动申请取消入围资格且列入相应的“黑名单”。
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及履职承诺书。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在报名之日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营业执照、工作方案、相关证明、承诺书等材料。
申报书应明确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近三年业务收入情况和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情况。
(2)申报机构曾经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清算、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的工作的经验和业绩,包括参与审结的破产案件类型、数量、案件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职工人数及个案工作特色、亮点和体会。
(3)拟委派从事本案管理人成员团队的人员姓名、学历、执业资质、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及参与破产业务培训情况等;
(4)申报机构拟定的清算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疑难问题的针对性解决方案等。
(5)规范从业的证明材料和相关承诺书等。
(6)其他的相关材料等。
四、清算组的产生方式
本院从已报名且符合条件的联合团体中以竞争加摇号方式确定本案的清算组。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日期为2020年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自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和黄冈市法院官网上同时发布。
七、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申报地点: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
联系人:夏婷 联系电话:0713-8617030
案件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
饶桂芳 0713-8617043
本院监察室监督电话: 0713-8617068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赤壁大道81号
(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438000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