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童光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在黄梅法院开庭

作者: 吴英    发布时间:2019-12-11  访问次数:5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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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群众、对不起公安事业,我给警徽抹了黑,我认罪悔罪,叩首谢罪……”庄严的法庭上,黄冈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冈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局长童光明痛心疾首、悔泪成河。

12月6日,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童光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市县纪委监委、市县公安系统、市县法院系统共计200余人旁听庭审,以案为戒,接受警示教育,省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也在省高院同步观看庭审情况。

黄梅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童光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接受请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故意包庇他人使其不受追诉,情节严重,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童光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被告人逐步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过程真实呈现,极具震撼力。“我认罪!希望法庭能够对我从轻处罚……”童光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真诚的忏悔让旁听人员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法违纪的惨痛教训。

“昨天还是领导,今天就成了审判对象,这种强烈的冲击,让我们深受触动。”“看到昔日的战友站在被告席上,从执法者变成违法者,让人心痛,更让人警醒,为我们政法干警敲响了警钟。”零距离的现场教学,给旁听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心理触动,大家纷纷表示将以案为戒、自警自省,秉公用权、筑牢防线。

该案因案情较为复杂,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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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