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2-04-08  访问次数:39553

  近段时间以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电话、短信等途径,假冒法院工作人员,采取虚构送达传票、通知预缴诉讼费等方式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诈骗,给社会公众带来心理恐慌,个别甚至上当受骗,严重破坏了法院形象和司法权威。为有效防止不法分子实施诉讼诈骗活动,避免干部群众上当受骗,现就本院送达开庭传票及通知预缴诉讼费等事项予以公告。

  本院向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的方式主要有四种:

  1、通过本院固定电话(0713-8617073)通知当事人到本院立案庭直接送达;

  2、通过“法院邮政专递”邮寄送达;

  3、委托县(市、区)法院代为送达;

  4、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法院公告进行公告送达。

  本院收取当事人诉讼费的方式有:

  1、当事人持本院立案庭出具的“一般非税发票”到中国银行黄冈东坡支行柜台缴费;

  2、通过邮局汇款至本院立案庭缴费;

  3、通过银行转账至“黄冈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账户缴费。

  请广大干部群众收到此类电话、短信不要惊慌,及时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是0713-8617004),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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