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纠纷三年成积怨 英山法院调解两满意
作者: 段彬 童曙明 发布时间:2020-06-30 访问次数:1190
图一
图二
6月28日,英山法院温泉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持续三年矛盾激烈的相邻纠纷案件,双方握手言和,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张某与陈某各自所有房屋南北相邻毗连,张某房屋地势略高于陈某房屋。2014年陈某在屋后扩建长11.5米、宽8.3米,高7.6米的两层房屋,房屋东南一侧墙体与张某的房屋后山岩体间距约0.4米,毗连的房屋后槽沟处有砖墙阻隔,地下未预留排水口。2018年山体上槽浮土垮塌,阻塞了张某房屋后沟,张某与陈某协商未成,找村委会协调未果。2019年双方再次协商屋后运土事宜,因支付运土费用问题发生矛盾,经村委会再次协调未果,张某以支付运土方费用、恢复排水通道、修建护坡、影响房屋通风采光等诉讼请求向英山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当日,双方在法庭各执己见,法庭审理中未能当庭调解。考虑双方为邻居的特殊关系,庭审后,承办法官做好了两手准备,一边着手准备判决,一边继续做双方调解工作。并多次到原被告所在地走访调查和实地勘察,还向陈某讲清利害关系并做好法律解释工作,让陈某设身处地的换位思考,并用其它相似相邻纠纷的案例释法,告知其判决后的法律后果。
最终陈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愿意支付运土方款和恢复两家毗连处的排水通道。承办法官觉得张某这次打官司主要是为争口气,随后承办法官又继续做张某调解工作,张某看到陈某愿意支付运土方款和恢复排水通道,考虑到陈某屋后所建房屋对自己的生活并无明显妨碍,同意放弃其它诉讼请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当场向张某支付了运土方款,并在承诺约定时间内恢复排水通道。
至此,相邻纠纷案件经过办案法官的不懈努力,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英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