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庭前调解续亲情 父子纠纷终化解

作者: 童曙明    发布时间:2021-11-10  访问次数:991

图一

图二

《九旬老人“立案”记》被9月16日的《人民法院报》微博报道后,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切实化解父子纠纷,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英山法院金铺法庭庭长刘宗祥和法官闵照先后5次到村进行调查,宣传法律知识,并争取村干部支持,共同化解矛盾。

11月8日,英山法院立案庭庭长肖艳娟、金铺法庭庭长刘宗祥和法官闵照一行,与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村干部一道,又来到英山县石头咀镇周畈村进行庭前调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原告高某今年90岁了,与老伴养育了三儿两女,后大女儿病逝,大儿子过立他人。分家时共同约定,父亲高某由二儿子赡养,母亲由三儿子赡养,小女儿已出嫁根据农村习俗由她量力而行。目前老人独立生活,依靠每月领取153元的高龄补助及其他子女补贴部分生活费来维持生活,老人遂将二儿子告上法庭。

被告称父亲年轻时不顾家,整天游手好闲,还特别不喜欢被告一家人,曾经放言不靠被告养老。被告之前依照约定赡养老人,但是老人用钱不节约,一言不合还到法院状告被告,被告对立情绪强烈,不愿意再赡养老人。

为了化解父子之间的矛盾,法官决定进行庭前调解、续上亲情。经过法官、司法所法律工作者、村干部轮番对被告从法律、道德、风俗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理。被告从满腹委屈、情绪激动到沉默不语,渐渐低头,最终认识到自己的不对,愿意接受调解。

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二儿子每个月负责给老人200元生活费和15斤大米,不足部分由其他子女分摊,老人同意,双方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英山法院倾情为民,在公正司法的同时,兼顾乡风文明建设,柔性化解家庭矛盾,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英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