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促补短板,以检查促提升

黄冈中院到辖区部分法院督导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工作
作者: 督察室    发布时间:2024-06-20  访问次数:2668

图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活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确保活动有力推进、取得实效,6月17日至19日,黄冈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潘敬秋带领专项督察组到浠水、红安、麻城、罗田等法院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专项督察。

此次督察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当前法院司法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重点内容开展,采用线上数据分析、视频随机督察、现场实地走访、听取工作汇报、对照台账检查等方式对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对各院问题清单的梳理、台账资料的整理、活动实际开展的重点和不足进行一对一现场指导反馈。

图二

潘敬秋在对基层法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进一步强调:

一、政治站位要高。要正确认识到开展司法突出问题整治整改是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提审司法审判工作质效、改善司法工作作风的有力举措,要从思想上重视起来,行动上迅速起来,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举措保障整治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方案举措要实。要聚焦问题、倒排时间、制定实实在在的举措,逐条逐项抓好工作落实。在查找问题的过程中,严格对照整治整改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自查自纠,问题清单要明确具体,见人见事见责,整治整改方案要详细可行,不能泛泛而谈。班子成员要督促分管部门落实好整治整改工作任务和要求,压实压紧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三、工作成效要优。要及时梳理总结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按时上报工作成效,体现法院的工作亮点。要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制约和影响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