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专项评查活动圆满结束

作者: 谢金凤 黄美泽    发布时间:2017-08-28  访问次数:1735


图一

(编审:陈文雯  文/图:谢金凤 黄美泽)2017年8月25日上午,全市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专项评查活动总结会议在市中院四楼会议室召开,至此,为期5天的专项评查活动圆满结束。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詹光源,党组成员周超良,审管办主任饶桂芳及全体评查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周超良对此次评查活动进行了总结,肯定活动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此次评查活动历时5天,评查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认真负责,对全市法院945件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了评查,查找出案件发回重审与改判的主要原因,并指出各法院在案件质量方面的问题,有助于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案件质量管理工作规范》,促进两级法院审判标准一体化。其次,对下阶段审判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一是认识要再提高。当前司法改革进一步深入,司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要求更高,案多人少的审判形势严峻。要提高对审判管理的认识,对审判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管理,做到“放权不放任”,提高审判质效。二是理念要再更新。要依托信息化,由传统的管理方式向智能化信息化转变。做到动态分析,即时督导,引导审判工作向良性循环发展。提高审判管理的系统性、预见性、整体性、创造性、协同性。从事后的研判、管控变为事前的预判和指引,从“我要管”转变为“要我管”。三是职责要再明确。审判管理主体是多元的,院领导、庭长、审判长、办案人员、审管办都是审判管理的主体,承担不同的管理责任。审管办是承上启下,连接各方的枢纽,要发挥协调、沟通作用,促进审判工作形成合力,让审判工作良性发展。四是管理要再用心。要用心琢磨适应新形势下新的管理方法。针对各类问题,开拓思路多提建议、多想办法,同时要借鉴本地、外地好的工作思路与方法。依托信息化,对照指标与要求,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实。

詹光源强调,要将审判管理贯穿审判工作全程,深入审判工作的方方面面,新形势下要有新思路、新意识,管理要深层次、更精细,合理评价法官工作,对法官业绩进行科学考评。尤其是在当前审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的情形下,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形成合力,做好审判工作,提升两级法院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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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黄冈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