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呵护、司法保护、联合守护 黄冈中院“三重保护”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作者: 程春林、丁琪    发布时间:2022-06-09  访问次数:2726

近年来,黄冈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坚持启明呵护、司法保护、联合守护,“三重保护”为未成年人成长撑起法治蓝天。未成年审判工作先后被团中央、最高院、省高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全省“十优百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启明呵护,源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图一

搭建教学平台。联合黄冈市教育局、黄冈中学开办“启明法学课堂”。以“启明法学课堂”为主要载体,集中利用9周18节课的时间,对刑事、民事、行政三大法律体系进行授课,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图二

创新教学形式。抽调优秀法官、法官助理与黄冈中学的精干老师联合组成师资团队,结合学生实际,精心打磨课程.通过“模拟法庭”、分组讨论等形式,着力引导学生成为课堂“主角”。以常见的法律案例分析为主线,融入法律思维和法理分析,通过教学互动、交流辩论,引导同学们寻求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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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教学成果。在全市法院复制推广“启明法学课堂”,团风法院先行开展团风版的“启明法学课堂”;红安法院深入挖掘“将军县”和“中国革命第一法庭”红色历史,开展“红色”法治教育为主的“启明法学课堂”,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英山法院开展以“绿色”法治教育为主的“启明法学课堂”,教育引导学生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法治为“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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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实少年审判工作力量。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推行未成年审判法官变动上报制度,实现审判人员专职化。组织干警交流探讨审判实务、开展专业培训12次72人,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图九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三年来,共审结涉妇女、儿童权益民事案件400余件,为经济困难的少年儿童减缓免交诉讼费30余万元。对涉及抚养、家庭暴力等身处困境急需解决的案件,依法为其提供绿色诉讼通道。

图十

妥善处置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庭前“四见面”原则,多方面、深层次地调查和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因案施策,精准制定庭审、教育、帮扶方案。在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增加庭审教育,使庭审过程变成教育感化挽救的过程。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点,使用简易程序、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等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近三年来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5件,实现了未成年人监禁刑率和犯罪率逐年降低。

联合守护,共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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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十一

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重点惩处故意伤害未成年人、拐卖儿童等性质恶劣犯罪。近三年来,审结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等案件79件,判处五年以上刑罚34人;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2件,判处五年以上刑罚9人。严格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切实保障妇女儿童人身权益。

图十二

织密保护未成年人的“大网”。动员多方力量参与,与检察、公安、司法、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会同团市委、关工委、司法局等部门,定期对未成年犯的学习、生活、矫正情况进行回访帮教。联合市教育局、学校,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61名法官被61所中小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着力构建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侵害、纠纷预防工作机制。与村、社区建立“党员联建、村庭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巡回审判,推动法治宣教纵深发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图十三

撑起呵护未成年人的“雨伞”。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10余份,督促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解除了犯罪未成年人重归社会的后顾之忧。定期组织学生、学校、家长走进法院,在参观建学中接受法治教育。总结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司法预警书》的形式在参观过程中发放,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