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刑一庭加强重大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调撤率逐年大幅上升
(张瑾 梅阳)日前,市中院刑一庭成功调处了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纠纷,使一起停尸闹丧达8个月之久的案件得以妥善了结。
被害人张某(殁年38岁)系武穴市龙坪镇龙贸大厦建设项目股东,
市中院刑一庭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大多是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引发的命案,被害方及其亲属往往抱有“杀人偿命”的传统思想,既要求对被告人判处极刑,又要求赔偿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对这类案件,该庭不是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坚持“刑民并重”,从减少被害方与被告方之间对抗、化解双方矛盾出发,努力做好被告人及亲属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工作,争取被害方谅解,尽量化解不稳定因素,既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又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使被害方因犯罪遭受的物质损失得到赔偿、精神创伤得到抚慰。在审判过程中,该庭坚持把调解和矛盾化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在审查立案时,全面掌握案件引发的原因、双方过错大小、被害人损失及被害人亲属的诉求、被告人赔偿能力、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等,然后有针对性地做好双方调解工作。一方面,对被告人讲明刑事政策和法律规定,引导其主动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争取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和从轻处罚。对那些有赔偿意愿但赔偿能力较差的被告人,为了让被害方最大限度地得到赔偿,将被告人亲属、管理单位纳入调解范围,动员家属代为赔偿,争取被告人的管理单位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帮助。另一方面,对被害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其明白人死不能复生,退一步海阔天空,积极面对未来,从情理上谅解对方,从法理上接受公正判决。
近年来,市中院刑一庭办理重大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纠纷逐年上升,经过全庭法官不懈努力,这类案件调解和经调解撤诉也逐年增加。2010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6件,其中调解、撤诉7件,调撤率为19%;2011年,共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9件,调解、撤诉9件,调解撤诉率为23%;今年以来,该庭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12件,调解、撤诉6件,调撤率达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