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法院:“5•20”情侣二人上演“铁窗泪”
作者: 雷敏敏 发布时间:2020-05-22 访问次数:979
“5•20”本应是情侣在家中享受红酒香槟的浪漫日子,但有的情侣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只能在铁门铁窗后默默流泪。在“5•20”到来之际,武穴法院就依法审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某、陈某系情侣关系,共同居住在陈某家中。2019年7月24日傍晚,被告人郑某、陈某与小王(化名)、小李(化名)在陈某家中用小李自制的吸毒工具吸食毒品“麻古”、“冰毒”。次日下午,小王、小张、小李先后来到陈某家中找郑某,四人采用打火机烘烤锡纸烫吸的方式吸食毒品。陈某回家看见后不但不阻止,还与他们一起吸食毒品,之后小李离开。当日晚,公安民警在陈某家中将郑某、陈某、小王、小张现场抓获。经检测,四人现场尿样均呈阳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陈某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郑某、陈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也是一种犯罪行为。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莫沾毒品,莫交毒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不可“以身试法”!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武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