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来自山区农民工兄弟的感谢信
人们总说:“见字如面,见信如晤”,不论是车马很慢的从前,还是通讯便捷的现在,书信那种渗透纸背的情感总显得分外动人。近日,蕲春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申请人的长长的感谢信。
来信人是申请人谈某,2015年因家庭生活所迫,谈某背井离乡来到上海,在同乡占某经营的木材加工厂务工。想到年终回家时要偿还建房时所欠下的债务,谈某便没日没夜地勤劳苦干。没想到,年终的时候,占某却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谈某全年工资分文未付,43500元工钱就只给了张白条。大年三十的晚上,债主们都坐在谈某家里不肯离开。此时,他便想到了占某,却发现其手机始终关机无法联系,最终在亲戚的帮助下事情才得以解决。
2016年3月,在屡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谈某诉至蕲春法院青石人民法庭,很快法庭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判决生效后,占某依然未依据判决履行给付义务。2017年年初,谈某向执行局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经执行局集中力量多方查找,发现占某已因违法被判刑入狱,并无其它财产可执行,案件只好中止执行。占某刑满释放后,执行局局长陈旭东第一时间与其电话沟通,但其仍然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履行义务,后又一直东躲西藏,经常变换手机号码,给执行制造困难。
2018年腊月,在得知占某回家过年的消息后,陈旭东带领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到向桥,面对面进行释法析理,被执行人占某却仍然无动于衷。随后,执行法官将其带到院里,此时的占某这才放弃侥幸抵抗的心理,当天就偿还了2万元欠款,并制定了余款还款计划。今年国庆节前夕,占某依据协议自愿提前偿清了所有欠款,执行标的款也全额执行到位。
对于执行人员来说,最大的成就感来自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最大的鼓励是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认可。不论是一句简单的感谢、一则简短的信息还是一封情谊深厚的书信,都能让执行人员更加坚定为民司法的初心,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矢志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