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法院:多方合力执结两起涉军案件
近日,团风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两起涉军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16年12月,彭某乘坐余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谌家矶大道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彭某受伤,后经司法鉴定,彭某为10级伤残。彭某分两案将余某诉至团风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余某赔偿彭某两案合计92404.39元(已扣除先行垫付的66516.99元)。判决生效后,余某未按时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彭某先后于2018年8月、2019年1月将两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员向被执行人余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责令其履行相应赔偿义务,被执行人余某到期仍未履行。执行员随即多次对余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支付宝、公积金等常规财产进行调查,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这期间执行员通过多种执行手段,均未找到余某本人,案件的执行过程一时陷入僵局。
此时,团风县人民武装部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某守备部队筹建办公室发来的函件,称彭某的儿子叶某是该部战士,叶某常年赴南沙守礁,难以照顾家庭,为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免除官兵后顾之忧,希望县人民武装部对叶某家庭涉法相关问题予以关注,协调司法部门尽快执行解决赔偿问题。收到函件后,县人武部第一时间与县法院协商解决本案执行问题。县法院表示必将穷尽各种执行措施,保障军属的合法权益。
在执行员对案件线索坚持不懈的调查下,了解到团风县启动城市迎宾大道及高速出口改线等市政建设,余某的老家刚刚被纳入拆迁范围。执行员随即向领导汇报,并多次前往余某家所在的团风镇某村,找到该村村委会干部阐明来意,请村委会协助做余某家人的工作。经过村委会与拆迁部门沟通协商,并报相关部门同意,村委会从拆迁补偿款中支取了40000元给作为户主的余某父亲,用于偿还两起涉军案的赔偿款。在执行过程中,团风法院也积极为申请执行人彭某争取政策支持,为彭某申请了司法救助款。
在领到首笔40000元的执行款后,彭某的情绪也慢慢稳定,心结也渐渐打开。彭某表示,与余某认识很久了,事故前多次乘座余某的车辆往返,余某总是很热心,此次交通事故也是纯属意外。执行员见状因势利导,建议彭某看在余某家庭负担比较重的情况下,是否能对两案赔偿款予以适当减免。最终彭某同意两案合计执行80000元,剩余赔偿款项自愿予以放弃,不再追偿,并向法院出具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这两起涉军案件在多方合力下,历经多次调解终于得以顺利执结,有力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