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妻子以死相胁 巧调解法官力促和气分手
近日,英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致函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贾石松,称赞市中院民一庭法官樊劲松工作耐心负责,多方调解使一起持续三年之久的离婚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剑拔弩张的夫妻双方和平分手,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原告赵某与被告胡某相恋八年登记结婚。2009年9月,原告赵某以被告妻子胡某嗜赌欠下巨债、双方现已分居多年为由向英山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调解和好。2010年5月,赵某认为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再次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胡某于2013年5月向市中院提起上诉,表示如果赵某坚持离婚,就要和他闹个“鱼死网破”。
面对这种情况,樊劲松法官敏锐地意识到,如果不给胡某激动的情绪“降温”,很可能由此引发更加尖锐的矛盾,甚至发生流血事件。于是立即对她进行开导,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帮她分析一旦作出过激举动将会给自己和给家人带来伤害,劝解她要正视夫妻之间存在的矛盾和隔阂,面对现实,积极配合妥善处理此事。同时积极与赵某进行沟通,引导他回顾以往走过的历程和幸福生活,多想对方的好处,剖析自己存在的过错以及离婚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建议赵某慎重考虑。赵某称双方婚前确实有深厚的感情,但因胡某迷上赌博,欠债几十万元,多次劝说无效现已死心,无法一起继续生活。胡某父亲也坚决不同意离婚,认为自己在女儿出嫁后自己对赵某家帮助很大,其房屋都是他出资建起来的,如果离婚胡某不仅一无所有,还要欠下巨额债务。由于双方当事人及其父母对立情绪很大,承办法官认为本案宜缓不宜急、宜调不宜判,只有打开双方心结,才能妥善化解纠纷。冒着高温、酷暑承办法官多次到英山做双方思想工作,让胡某认识到如果勉强维持感情已破裂的婚姻,只会带来更大的痛苦,也希望赵某念在夫妻一场,在经济上给胡某一定的帮助。承办法官又多次与胡某父亲沟通,从为儿女今后生活的角度劝慰他不要太计较,多开导胡某。
经过三个月坚持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离婚协议。胡某诉讼代理人也被承办法官的工作态度所打动,多次来电感谢。
(据民一庭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