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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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2日,在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
2019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四不一建三确保”工作思路,乘胜追击、乘势而上,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全市共受理执行案件51976件,执结45771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6.54亿元,“3+1”核心指标连续两年名列全省第四、第三。
一、坚持综合治理,实现从“短期治标”到“长效治本”
一是执行联动聚合力不断加强。市委、市人大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专题调研,解决执行难纳入全市综治等考核体系,拓展建成了覆盖不动产、公积金、人社等单位的“点对点”查控平台,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二是源头治理覆盖面不断扩大。探索构建“一办四中心”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模型,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促进矛盾纠纷分类快速化解,压缩执行案件入口量。目前,全市诉前调解案件17678件,成功率达72.43%。
三是社会公众支持率不断提高。推广在拘留所设置执行法官工作室的经验做法,利用宣传手册、公开栏、LED电子屏、流动宣传车等曝光失信黑名单33047人次,推动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共识。
二、坚持服务大局,实现从“个案效果”到“社会效应”
一是精准打财断血,助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黄冈市扫黑办牵头成立“黑财”处置办公室,两级法院联合成立“黑财”执行专案组,推行“一案一议”,创新财产处置“三分法”,确保涉案财产颗粒归仓。洪建国“黑财”处置经验被省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推荐至全国扫黑办。
二是善意文明执行,助力营造活力有序的营商环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谨慎采取强制措施,最大可能促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保住市场主体、保障居民就业。黄冈中院帮助汇能置业、润泰项目管理公司等盘活资产6.3亿余元。
三是强化民生保障,助力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开展涉金融、涉特殊主体专项执行行动,健全涉民生案件“三优先”机制,涉民生案件执行结案周期同比缩短15%,集中发放执行案款34次5200余万元。成立专班开展执行巡回接访,化解涉执行信访案件382件。
三、坚持改革创新,实现从“阶段经验”到“常态机制”
一是健全执行统筹管理常态化机制。健全立审执协同工作体系,建立两级法院执行实施案件协同办理机制,法院院长定期调度、执行局长蹲点办公,共办理执行督办事项1002件,远程调度重大执行案件、应急突发事件14次。
二是健全执行规范管理常态化机制。创新“分段集约”管理,实行每月线上监控催办+每季度线下通报督办+每年执行述职评议,加大“一案一账号”管理应用力度,不断优化管理、提升质效。
三是健全执行智能管理常态化机制。将“执行不能”案件纳入统一的专门案件库,定期筛查过滤,一旦发现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建立完善网拍优先、网拍监管工作机制,共网拍3863次,成交金额10.63亿元。
四、坚持作风从严,实现从“集中攻坚”到“久久为功”
一是紧盯学习教育不放松。深入开展结对共建,加强对执行政策、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先后组织专题学习培训6次620余人,不断提高执行干警的综合素养。
二是紧盯纪律作风不放松。建立执行案件“一案双查”制度,重点整治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行为,确保依法规范、公正廉洁执行。
三是紧盯保障措施不放松。设置执行工作考核6类18项,为执行干警配备30余台执行警车、80余部执法记录仪,执行队伍呈现年轻有朝气、工作有干劲、争先有活力态势。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提高站位、夯实主体责任上再加力度,在强化联动、执行源头治理上再鼓干劲,在精准施策、全面提升质效上再强措施,在规范执行、打造过硬队伍上再立新风,努力争创执行工作一流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