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黄冈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
今年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为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8.15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黄冈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精彩的法治宣传活动。
黄冈中院

图一

图二
黄冈中院发布了近年来审结的环境资源典型案例10件,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种类型,涉及长江大保护、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文物保护、中草药保护等多个领域,旨在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指引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广泛凝聚全社会绿色发展共识。
麻城法院

图三
麻城市法院联合麻城市检察院、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等单位在湖北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司法基地开展了联合巡库、以案释法宣讲、清理库区垃圾、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等系列生态宣传活动;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研讨,就协同联动建章立制、生态环境修复判项落地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罗田法院

图四
罗田法院在案发地匡河镇周家河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因祭祖不慎引发火灾的失火罪案,匡河镇政府、综合执法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派出所、消防救援站等部门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0余名村民参与旁听,被告人现场忏悔。庭审结束后,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座谈会,旁听人员踊跃发言讨论,把法治课讲到群众心坎里,凝聚起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为乡村振兴绘就平安底色。
团风法院、蕲春法院、黄梅法院、英山法院

图五

图六

图七

图八
近期,团风法院、蕲春法院、黄梅法院、英山法院纷纷走入公园、街头、社区广场、走家入户开展环资专题普法活动。法院干警设置了法律咨询台开展现场答疑、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发放环保法律手册、典型案例手册1000余份。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从湿地公园、城市角落、走家入户的法治课堂,到田间地头法槌敲响,再到司法基地协同保护,都是黄冈两级法院贯彻落实“两山理念”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黄冈两级法院将继续紧扣“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以最严尺度、最高标准、最优程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