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案到结案3小时 助力“汛”期复工复产
作者: 汪建民 发布时间:2020-07-14 访问次数:1491
“丁法官,谢谢您,案子了了,我下午可以回公司了……”7月13日,在麻城法院东木法庭,一起离婚案件在东木法庭庭长丁保江的调解下顺利结案。
7月13日上午9:40,贺某急匆匆来到东木法庭,称已向麻城法院立案庭递交了一份离婚诉状,已经立案,要与丈夫盛某离婚,并要求法官上午尽快结案,下午要坐2点动车去公司上班。贺某诉称,其与丈夫盛某于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7月28日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深,草率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孩子,没有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还经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双方无法一起共同生活。
东木法庭庭长丁保江听完贺某的诉说后,查看了贺某提供的相关资料,并依据原告贺某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被告盛某电话联系,详细了解情况。被告盛某称对目前的婚姻没抱任何希望,但自己在外地务工,今天上午赶不回来处理离婚的事。贺某听说盛某上午不能回来处理离婚的事,焦急万分,她告诉法官,自己是江苏某制衣厂负责人,今年因疫情公司效益受到很大影响,昨晚公司来电告知因汛期涨水,公司有一间车间和仓库内有积水,急需贺某回公司处理。
办案法官丁保江再次与被告盛某沟通,盛某表示愿意离婚,并委托当地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忙办理相关手续。
最后,在法庭的主持调解下,原、被告达成自愿离婚,原、被告各自名下和保管的财产及债务归各自所有,各自经手的债务由各自偿还的协议。中午11:10,贺某拿到调解书后向办案法官连声道谢,并立即赶往公司处理工作上的事务。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麻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