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法院:见面不成 泄愤撞车
作者: 汪建民 发布时间:2020-05-18 访问次数:749
一男子因与恋人感情问题发生纠纷,恋人闭门不见,一气之下,驾车撞恋人停放在楼下的小车,导致两车严重受损。5月15日,麻城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该案。
2019年11月27日上午,陈某与章某因感情问题发生纠纷,陈某通过电话、微信、QQ联系章某,章某称不愿意见陈某。于是陈某开车来到章某住所楼下,喊章某出来见一面,章某不理陈某,陈某喊了三声以后,失去耐心,一气之下,驾驶自己开的车撞向章某停放在楼下的小车,两车相撞发出的“嘭嘭”闷响,引来居民和路过群众的观望。撞车后,章某还是不出来,陈某自觉无趣,驾车离开了,随后楼上居民有人报警。
当天下午,陈某被公安机关书面传唤到案,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陈某驾驶的小车受损认定价格为9018元,章某小车受损认定价格为5530元。案发后,陈某向章某赔礼道歉,并积极进行赔偿,已取得章某的谅解。陈某在公诉机关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因感情问题与人发生纠纷时,未能正确处理矛盾,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亦自愿认罪,取得了被害人章某的谅解,依法可以从宽处罚。社区矫正管理局出具的审前社会调查证明被告人陈某表现较好,其所在乡镇社区矫正办公室同意在缓刑考验期内对其进行监督、帮助和教育,进行社区矫正,对被告人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判决被告人陈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麻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