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实质化 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 郑蕾 严明 发布时间:2022-05-25 访问次数:1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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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罪犯刘某某的管教干警高某某。现为罪犯陈某某本次减刑考核期内的改造表现出庭作证......”5月6日至9日,黄冈中院审监一庭成立以分管副院长倪志勇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在黄州监狱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对42名罪犯减刑案进行公开审理。此次公开审理创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模式,改变以往只听罪犯自己陈述,增加听管教干警、同监室罪犯出庭作证,既确保案件审理更加公平、公正,也更有利于罪犯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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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黄冈中院在罪犯管教干警、同监室罪犯、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人员名单中给每名罪犯随机选取了三名证人。庭审中,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对出庭证人进行详细询问,全面了解了被报请减刑罪犯的改造表现、加扣分具体原因、自书材料是否为本人所写并签名捺印等情况,确保案件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相关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论形成在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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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日前黄冈中院与黄冈市检察院、黄州监狱召开联席会议,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进行了充分的学习和讨论,为构建常态化重要案件联席会商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黄冈中院将不断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及相关规范,加强与检察、监狱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健全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努力办好每一件减刑、假释案件,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减刑、假释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