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接法官电话 不履行生效判决
湖北英山法院向拒执违法行为再亮利剑
作者: 童曙明 段锐 发布时间:2019-11-26 访问次数:8511
11月22日,湖北英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英山县经营土特产的姜某店中,依法对消极执行的被执行人姜某执行司法拘留十五天,并移交英山县拘留所羁押。
2018年8月,姜某与徐某、胡某签订装修合同,委托徐某装修温泉明珠二楼房屋的墙面与吊顶,胡某为其安装套装门、推拉门,装修完毕后经结算,姜某下欠徐某装修款26000元,胡某购门款7600元,徐某、胡某多次催讨无果后,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姜某支付装修款。
经法院调解,姜某应支付装修款共计33600元。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姜某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徐某、胡某遂向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英山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姜某送达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宣传有关法律规定,并指定履行期限。但是姜某消极应付,甚至拒接执行法官电话,导致案件无法推进,英山法院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被拘留后的姜某经过法制教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近日内将积极筹款,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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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 英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