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危险驾驶酿悲剧,法官人性执法获点赞
英山县法院温泉法庭依法审结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没想到这么顺利能了结此事,终于是搬开了心头的巨石!”近日,因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引起了诉讼的被告刘某的父亲在英山县法院温泉法庭握着办案法官段新安的手激动地说。
4月6日,温泉法庭当天审结了一件特殊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告系未成年人,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不慎将原告的家属撞倒,后因伤势过重不幸死亡,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合计74万余元。
温泉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段新安多方走访调查,了解到被告系在读学生,自身无任何偿还能力,其父亲患有残疾,其母亲年逾六十,所驾驶的肇事摩托车亦未购买保险,因为面临赔偿的巨额损失失去生活信心。同时,死者家属为治疗其伤情向各方举债,现在面临着人财两失的困顿和悲伤。
面对这场牵扯到两个家庭的悲剧,如何尽量挽回原告方损失以慰其丧母之痛,同时又不至于使被告家庭陷入困顿从而丧失信心,成了摆在承办法官面前的难题。
为在法理与人情之间取得权衡,承办法官段新安在案件开庭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当面调解沟通,释法明理,耐心的与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计算数据、交换意见,尽可能拉近双方的距离。通过多次向双方当事人做工作,使原告方了解到在本案中被告家庭的实际困难,同时开导被告方要积极面对,对原告家庭造成的伤害已无法挽回,但孩子还在读书,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挑起重任,尽量通过及时的支付赔偿款来帮助原告方走出失去亲人的伤痛,妥善解决此事的同时也能让孩子安心在校读书。
最终,通过承办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在庭审结束后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除已支付的12万余元外,被告方分期偿付原告方赔偿款30万元,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调解成功后,为了避免双方当事人长途跋涉领取调解书,少跑腿,承办法官段新安加班加点及时制作出法律文书,让双方当事人当场签收。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高效办案,注重案件调解工作,倾心化解民事纠纷,为民解困表示深深的谢意。
至此,一起因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纠纷在英山县法院温泉法庭法官的人性化执法下得以圆满解决。灾难无情,法官有情。在司法岗位上,英山县法院的法官始终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默默为社会和谐稳定发光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