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常态 开创新局面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15-06-05  访问次数:18606


麻城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程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党的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法院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积极适应司法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自觉担当起新任务、新使命,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适应新常态,必须把握司法审判新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这是习总书记综合国际经济发展大背景和国内经济发展的阶段特征及未来一段时间发展趋势做出的重大战略判断,深刻揭示了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变化、新趋势、新特征。总书记提出的新常态主要有三个新特征。一是指我国经济发展速度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二是指经济发展的动力将更多的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为创新驱动;三是指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发展方式逐步由“规模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人民法院只有把握住新常态的基本特征和辖区经济发展的特点,研究符合辖区发展实际的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新举措,才能使法院工作在新常态下实现新的发展。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社会矛盾,立案登记制度的实施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过去一些被挡在诉讼程序之外的案件会涌进法院,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类型复杂多样、诉求日益多元、处理难度加大。立案门槛的降低,人们会把司法功能理想化,对法院的期望会愈来愈高。有的社会矛盾进入司法层面后,用法律手段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涉诉信访案件将增多,执行到位率会下降,这些评价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负值”会冲击原有正常的审判秩序。人民法院要内部挖潜,提升科学化管理水平,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创新审判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以庭审为中心”的要求,积极推进繁简分流制度,进一步扩大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大力推行刑事审判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提高当庭宣判率,确保案件“加数量不减质量”。

适应新常态,必须创新司法为民新举措。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主线。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加快,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对司法需求日益增长,对司法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求越来越高,对司法服务的态度和效果期望越来越大。要满足群众新要求,必须探求司法为民新举措。一要抓住司法改革的重大机遇,全面提升法院工作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为人民法院工作带来重大机遇,要牢牢把握当前面临的重大历史机遇,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贯彻落实,力求把每项工作抓精、抓细、抓实、抓规范,全面提升法院管理水平和审判质效。二要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标准,找准司法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务中心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和期盼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富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紧贴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实际,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真心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三要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不断完善便民措施,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对涉民生案件先立先审先执;将当日立案、远程立案、上门立案、节假日立案相结合,打造“无阻碍”立案模式;大力推行巡回办案,将庭开到村组、社区、企业、当事人家里,方便群众诉讼;探索将司法救助纳入社会救助途径,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好远程接访系统,坚持院领导专职接访,让当事人“零距离”反映诉求,着力化解信访难题。

适应新常态,必须构建阳光司法新机制。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建设者和维护者,要树立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重理念,实现司法公开常态化。一要进一步增强推进司法公开的自觉性和紧迫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事务日益关切,对司法工作也有新要求和新期待。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使信息传播速度、扩散方式和受众数量以几何倍数迅速增加,资讯格局、话语模式和舆论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信息量和信息获得渠道的需求越来越多,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和期盼更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度更高人民法院要积极回应群众的期待,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二要逐步扩大公开的范围,加大公开的力度。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有计划、分批次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确保三大平台运行的系统性、顺畅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扎实做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宣传工作,确保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举措为群众知悉。要不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三要将司法释明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每一个环节。人民法院必须抓好科技法庭、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要全程留痕、有据可查,让当事人感受到法院的审判是公正的、在审判过程中所受到的待遇也是公正的、所得到的司法保护也是公正的。同时,法官必须把司法释明工作贯穿于诉讼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认真细致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让群众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增进互信和了解,不断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情感。

适应新常态,必须织牢廉洁司法新防线。中央加强作风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的责任愈加艰巨。一要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增强组织观念,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坚持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办事,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做到令行禁止,步调统一。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二要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则是维护公正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必须理性面对人情,坚决排除各种干扰,不能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必须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范。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五个严禁”、“六个一律”及上下班纪律,反对“四风”,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礼貌接待每一个当事人,关注每一诉讼参与人的合理诉求。要强化监督问责,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对于公然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要严肃查处,决不让纪律成为“稻草人”、“橡皮泥”。三要主动接受社会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网络时代人人都是通讯员、个个都有麦克风,司法信息透明势不可挡,人民法院和法官应该摆正心态,积极参与和拥抱司法公开,推进阳光司法。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沟通,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司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范围广、力度大,影响深远的特点,不断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努力打造公正廉洁法官队伍。


编辑:mxm
文章出处: 本站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