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中院普法教育在进行
市直百余名机关干部到黄冈中院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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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的要求,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我市普法工作要求。黄冈中院和黄冈市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旁听案件庭审系列活动,以实际行动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机制落实到实处。
2021年4月19下午,黄冈中院行政审判庭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湖北某置业公司诉蕲春县人民政府确认行政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一案。市委统战部、市委政研室、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7家单位的100余名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旁听庭审。
此次开庭审理的是一起确认政府强拆行为违法的案件。2018年6月,湖北某置业公司摘牌某旅游景区度假项目第二期用地64.7亩,并于2018年11月动工建设。建设过程中,蕲春县人民政府认为该项目的二期项目10栋公寓楼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属违法建设。2020年7月,蕲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先后向湖北某置业公司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催告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2020年7月27日,蕲春县人民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对湖北某置业公司度假区二期项目违法建设的10栋公寓楼实施了强制拆除。对此,湖北某置业公司不服,认为被拆除的10栋公寓楼标的近亿元,其所在地块是通过招拍挂程序合法取得且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公寓楼建设通过了该县规划委员会的规划方案,现该县人民政府认定为违法建设并强制拆除,该县人民政府的行为无合理性和正当性,违反了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和诚信原则,遂向黄冈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蕲春县人民政府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违法。
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指导双方当事人围绕蕲春县人民政府有无查处违法建筑职权、强制拆除决定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法庭调查和辩论。因案情复杂,法庭将择期作出判决。
庭审后,参加旁听活动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纷纷表示:近距离旁听庭审有利于进一步熟悉行政诉讼、关注审判重点,对提升执法水平,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有重要意义,为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提供了司法指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黄冈中院以司法职能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切入点,联合市司法局将“行政机关旁听庭审”作为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载体和人民法院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下一步,黄冈中院、黄冈市司法局将继续紧密协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旁听庭审为载体,通过一个个案例,切实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市域治理法治化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