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悉心调解邻里纠纷终得和解

作者: 中院研究室张瑾    发布时间:2014-09-04  访问次数:1909

(作者:黄培英、汪建民)826日,麻城市法院乘马岗法庭法官悉心疏导,一起因邻里间故意伤害纠纷化干戈为玉帛,两位陶姓村民握手言和。
  陶某炎与陶某才系同垸村民,同垸人的花生被盗了,村民议论纷纷,怀疑是陶某炎。看到同垸人的指责,陶某炎怀疑是陶某才告发的,几次到陶某才门前无故谩骂。村委会干部上门调解,陶某炎不理睬,谩骂的次数反而有增无减。

2014年春节,陶某炎又到陶某才家门口骂,陶某才的妻子出来与陶某炎理论,陶某炎手拿木棍打了陶某才的妻子。陶某才回到家后,听说妻子被陶某炎打了,于是找到陶某炎,发生争执后,手拿木棍捅了陶某炎两下,造成陶某炎轻伤。此案经派出所多次做调解工作,均未形成一致意见。陶某炎遂诉至麻城市法院。

法官调查获悉,陶某炎多次谩骂,左邻右舍都看不过去,都认为陶某炎有过错,但两家结怨很深,村干部和邻居都帮忙调解均不能化解矛盾。陶某炎情绪很激动,此案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恶性事件。

据此,乘马法庭没有直接组织双方“面对面”,而是采取背靠背调解法,先对陶某炎进行了批评教育,严厉指出其行为将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如不及时采取措施,将酿成严重后果,同时也会损害自已在垸里的形象和名声;同时,对陶某才进行耐心劝导,“动武”不是解决问题的惟一途径,倘发生严重的刑事案件,则悔之晚矣。
最后,双方在法官及驻村调委会干部的细心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陶某才同意一次性赔偿陶某炎各项经济损失3万元,陶某炎自愿放弃刑事部分的指控,自愿撤回诉讼。至此,一场邻里纠纷终于得到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寄语:邻里关系是地域位置邻近、生活空间联接的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我国社会历来有重视邻里关系的传统,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需要和谐,在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的相处,免不了磕磕绊绊,但如果邻里之间理解和沟通不够,相互间缺乏谅解礼让,往往会导致矛盾升级,对簿公堂,造成两家人之间的不愉快。邻居之间应互谅互让,互相理解,保持良好的关系,一起构建和谐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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