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坚持什么?

作者: 袁干    发布时间:2013-07-08  访问次数:6942


法官要坚持什么?

袁 干

中国是法治萌芽诞生最早的国家之一。早在公元前2500多年的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鼎”就体现了人们对法律“国之柱石”地位的认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法治的理念最终没有能在我们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生根开花。改革开放以来,“依法治国”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30多年来,一代代司法人筚路蓝缕,让“法治”的目标离我们越来越近。在我国这个辉煌的法治建设大时代,我们法官应当静下心来思考,哪些是我们应当珍藏在内心、并坚持用一生来守护的品质?

一要坚守信仰。挪威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温赛特说过,“信仰坚定的人是一刻也不会迷失方向的,他的灵魂将冲破炼狱的烈焰直奔天堂。”作为评判是非曲直、决断生杀予夺的法官,如果没有坚定崇高的信仰,难免会堕进欲望的陷阱而难以自拔。这种坚定的信仰从哪里来?来自于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热爱。只有这样,才能在审判工作中始终坚守内心的宁静,才能真正做到“不畏浮云遮望眼”,无愧于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要自强奋进。“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虽然我们只是普通的基层法官,但也应当立下“穷且益坚,不堕青云之志”的远大志向。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党和人民对我们法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我们只有始终保持自强不息、努力奋斗的进取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才能在面对各类纷繁复杂的纠纷时真正做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这不仅是党和人民对我们广大法官的殷切希望和客观要求,也是我们法官自我完善、实现人生价值的内在需求。

三要勤业敬业。工作,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但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必须承担应尽的义务,那就是把自己的事做完、把能做的事做好。如果只是把工作当成谋生的工具,那么工作就会成为沉重的枷锁。因此,我们必须树立把工作当成事业的信条,勤奋地工作,这是一切事业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正如爱因斯坦所言,“在一个崇高目的的支持下,不停的工作。即便慢,也一定会获得成功。”

四要甘守清贫。哈佛法学院第一任院长哥伦布先生曾建议说:“一个人若投身于法律这一职业,其宗旨就必须是先主持正义而后考虑生计。”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法官如果没有甘守清贫的决心,必然被欲望驱使而滥用手中的审判权,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清正廉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时刻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从小处防范,从点滴做起,坚决守好廉政防线。

五要学会感恩。卢梭说过:“没有感恩就没有真正的美德。”懂得感恩,生活里才会少一些怨恨和烦恼,工作中才会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心灵上才会多一份宁静与安详。我们不仅要感谢党和人民的培养,感谢领导和同事的帮助,感谢家人和朋友的支持,同样也要感谢当事人和群众的信任。因为只有学会感恩,才能够体会“发上等愿、结中等缘、享下等福”的豁达心态,才能够践行“择高处立、就平处坐、向宽处行”的人生信条。

古人云:“未学做事,先学做人”。要想当一名好法官,首先得做好一个大写的“人”,这是我们全体干警应当牢记在心的一句格言。只有这样,我们人生道路才会越来越宽阔,事业才能越来越成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我们老去的时候,问心无愧的大声说:“我,曾经是一名共和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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