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间送达+上门调解,黄梅法院庭前解纷见实效

作者: 吴英 胡炼    发布时间:2023-02-23  访问次数:1073

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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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二

“法官,听你们这么一说,我心中对物业的怨气消了不少,该交的物业费我肯定一分不少!”“法官,感谢你们在中午休息时间特地上门调解,帮我们解决烦心事,今后我们一定注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2月21日中午,黄梅法院小池法庭在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的司法送达过程中,通过上门调解促使被告当场履行、原告主动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被告余某系某小区业主,因拖欠2019年至2021年期间物业管理费,被该小区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考虑到该案标的较小、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调解撤诉的可能性很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司法服务质效,黄梅法院小池法庭遂决定采取“午间送达+上门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

2月21日中午12点30分,由3名青年干警组成的小池法庭“送达小分队”立即奔赴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向物业公司、业主余某送达传票等诉讼材料的同时,深入开展调解工作。

“小区里有物业,但垃圾到处有,我们的车子还被偷,我交这个物业费干嘛!”面对法庭干警,被告余某打开了话匣子。

在了解到矛盾纠纷的症结,安抚了余某的情绪后,干警们做起了物业公司的思想工作。经过多番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调解劝导,余某当即履行了缴纳物业费义务,物业公司主动作出整改承诺并当场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物业合同纠纷案成功化解在庭前。

从送达到撤诉结案,虽用时不到一小时,却为该小区化解了一批可能引发诉讼风险的物业合同纠纷。带着原、被告双方的认可和称赞,黄梅法院小池法庭“送达小分队”又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

今后,黄梅法院将紧扣“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时间节点,持续把“调解”贯穿审判工作各环节、全过程,进一步开拓创新、找准定位,不断延伸司法职能、夯实为民初心,通过午间送达、上门调解、巡回审判等一系列便民举措,确保多元解纷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梅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