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夫妻”闹离婚 法官高效促和解

作者: 胡虹霞 王科 陈星    发布时间:2020-12-02  访问次数:1049

近日,黄州区法院受理了一起孙某与王某离婚纠纷案,在承办法官苦口婆心地劝导下,这对“半路夫妻”成功化解心结,和好如初。

孙某与王某二人相识于微时,系再婚后重组家庭。婚后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孙某赌气对王某避而不见,孙某一时冲动,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王某离婚。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经过详细分析孙某起诉离婚的理由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的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遂迅速锁定争议焦点,抓住时机对王某耐心引导,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经过法官调解,王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在今后的生活中加以改正,并郑重地写下了保证书,孙某也表示愿意给被告一次机会。夫妻二人和好如初,最终牵手走出了法庭。

夫妻之间难免会有一些矛盾冲突。生活中,吵架总是不可避免的,但要互相包容,妥善解决,切忌草率离婚、冲动离婚。新修订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增加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也是旨在通过离婚冷静期为冲动型离婚按下暂停键,给予申请离婚的当事人适当的时间静一静、想一想,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的要求,挽救冲动型离婚,改变现行登记离婚即申即离的现状,降低离婚率,维护社会稳定。针对该现状,黄州区法院在处理婚姻家庭类案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以调为先,调判结合,在诊断婚姻状况的基础上,正确处理保护婚姻自由与维护家庭稳定的关系,积极化解婚姻危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