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为安徽江苏两地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56.3万元
作者: 童曙明 发布时间:2020-09-18 访问次数:10314
图一
9月17日,江苏省海门市农民工曹某、安徽省泾县农民工王某在英山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领到了56.3万元劳动报酬款后,连声感谢英山法院干警为他们追回了拖欠2年的劳动报酬。
2018年5月,英山人黄某在江苏省昆山市任某装饰公司负责人,江苏省海门市农民工曹某,安徽省泾县农民工王某分别在黄某承包的装饰工程中承揽部分瓷砖安装工程。2019年7月,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黄某欠曹某瓷砖安装工程款43.9万元。黄某欠王某瓷砖安装工程款8.3万元。黄某分别打出欠条。2019年12月,曹某、王某在英山法院分别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起诉英山人黄某,要求黄某支付曹某工程款43.9万元及利息,支付王某工程款8.3万元及利息。2019年12月20日,英山法院判决黄某在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立即支付曹某、王某工程款及利息,黄某没有按期支付。
今年8月,曹某、王某向英山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立即查封了黄某的一处房产,限令黄某立即偿还欠款义务。9月17日,在英山法院执行干警主持下,申请执行人曹某、王某和被申请执行人黄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黄某在签好执行和解协议书后,当面通过手机转账,支付曹某工程款及利息47.6万元,支付王某工程款及利息8.7万元。两人共计56.3万元,履行完毕。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英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