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倾情执行被执行人患癌案 申请人冒雨赠送锦旗致谢

作者: 程顺英    发布时间:2020-07-07  访问次数: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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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一大早,家住红安县觅儿寺镇某村的申请人之夫冒着瓢泼大雨赶到红安法院,将一面上书“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鲜红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感谢执行干警公正司法,替他们执行到治病的救急钱。

申请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红安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某赔偿刘某某损失50310.36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刘某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熊晓波阅卷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年近七旬,网络查询,亦无可供执行财产。当执行干警到被执行人张某某家走访,现场情况令人大吃一惊,其家中一贫如洗,张某某表示自己身患肺癌,看病花费巨大,并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

考虑到张某某的实际困难,执行干警决定以被执行人有劳动能力的子女为突破口,尽量促成双方协商解决纠纷。迅速找到张某某子女做思想工作,但其子女家庭经济也很窘迫。执行干警及时向申请人刘某某反馈了被执行人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

疫情期间,外出执行受阻,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子女沟通联系。家庭经济也不宽裕的刘某某反映受疫情影响,急待赔偿款用于后续治疗。执行干警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不间断联系被执行人子女,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要求他们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导,被执行人子女多方筹措到22000元。张某某念及被执行人的病情和生活困难,愿意放弃剩余赔偿款。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达成了由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赔偿款22000元的执行和解协议。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红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