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府院联动新格局 激发行政审判新效能

作者: 黄冈中院    发布时间:2024-04-11  访问次数:810

4月9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孝感召开,会上,黄冈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文利红介绍了黄冈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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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一

2023年,黄冈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着力推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950件,审结912件,呈现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败诉率、行政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行政诉讼裁驳率同比下降的“三升一降”良好态势,行政案件审理时长、一审服判息诉率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一、抓牢出庭应诉,架好官民沟通“连心桥”

一是争取支持强保障。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及出庭应诉工作情况,联合市政府召开全市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参与、督促出庭应诉工作,出庭应诉工作的政治保障不断增强。

二是完善制度促规范。联合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不仅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具体情形,还对出庭应当履行的“发声”职责作出硬性要求,以规范性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

三是考核通报提实效。会同组织部、司法局联合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评分细则》,每月进行通报、督办,倒逼出庭应诉工作落地见效。

二、发挥联动效应,寻求行政争议“最优解”

一是强化诉前协同化解。与多家行政单位签订合作备忘录,强化行政复议实质解纷功能,促进行政争议解决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转变。抽调经验丰富法官、聘请退休干部共同组建诉前调解工作队,对确有化解可能的,实行面对面、背对背“两轮调解”;对确存在不当行政行为的,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让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消解在前端。2023年,通过诉前工作促使原告主动撤回起诉的案件266件。

二是强化诉中定分止争。坚持每案向行政机关发送出庭应诉提示书,将行政机关就化解矛盾纠纷提出解决方案作为庭审必经环节,推动出庭负责人庭前了解案情、庭审有力回应、庭后解决纠纷。探索“集中管辖为主+属地化解为辅”模式,持续深化繁简分流、示范诉讼,妥善审结一批重点工程案件,实现“判决一案、化解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

三是强化诉后释法析理。坚持“真走访深调查、真见面深沟通、真协调深指导”,对重大复杂案件,由院领导牵头挂帅,主动会同属地党委政府,共同做好协调化解、判后回访等工作,综合运用释法析理、困难帮扶、司法救助等手段,将解决问题实质解纷贯穿始终,推动群众“事心双解”。

三、做实能动司法,当好法治政府“助推器”

一是发挥监督职能,促推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加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对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的,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并向行政相对人充分释明法律政策;对“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限期履行职责,切实用法治给行政权利定规矩、划界限。

二是深化良性互动,促推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定期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研、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开展执法司法同堂培训,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院长走进党校进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授课,主动邀请行政机关观摩行政审判示范庭审,公开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切实帮助和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牢法治思维、提升执法能力。

三是用好司法建议,促推社会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保障美丽城乡建设、闲置土地清理等市域中心工作,协助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的法律风险评估,积极发布司法审查报告,行政败诉案件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指定专人跟踪回复落实情况,切实让司法建议“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2023年,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55份,1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以更实举措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以更大力度推进执法司法效能叠加,合力打造法治建设的“黄冈样本”。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黄冈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