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法院依法调解一起2245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 童曙明 发布时间:2020-12-10 访问次数:333
图一
12月9日,英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勇作为主审法官,依法组织调解了一起财政局与企业之间的2245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财政诉被告某企业借款合同纠粉一案,法院依法进行了庭前调解,原告诉求:判决被告立即偿还所借县城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本金2245 万元及逾期利息。法院认为该案涉及标的额大,要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大局出发,使企业跳出成天疲于应付债务纠纷面临破产的现状,让企业扩大生产,增加效益,消化债务,起死回生,就组织双方调查,促进调解,搞活企业。
经查:2015至2016年,原告为扶持县域经济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项目发展,缓解重点企业流动资金困难,充分发挥调度资金的使用效益,被告分3次向原告申请过桥贷款基金共计2250万元。被告除已付款5万元外,尚有贷款2245万元未还,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下欠原告借款本金2245 万元及利息,双方约定由被告在2020年12月至2022年12月分4次偿还借款2245万元本金及利息。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法律效力。至此,这起标的额2245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以调解结案。
编辑: 黄冈中院
文章出处: 英山法院